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规定,我委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
公开时间:1月4日至1月14日
联系电话:0991—281865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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