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务市场〔2016〕70号
平和县国强高坑加油站、平和县城关供销社锦溪加油站: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现就你们申请布点(有业主)规划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平和县国强高坑加油站迁建规划确认储油能力调整,规划确认有效期延至2019年11月。
二、同意平和县城关供销社锦溪加油站迁建规划确认储油能力调整,规划确认有效期延至2019年11月。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