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6〕42号)有关进口贴息政策的精神,鉴于目前仍未完成修订《陕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工作。因此,经研究决定,对于申报2017年度省级进口贴息补助项目仍然执行《陕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2年版)》。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
省商务厅联系人:张海涛 029-63913910
省财政厅联系人:马妮娜 029-87616953
陕西省商务厅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