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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5-22  浏览:


  上证公告基金2017年第36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促进基金市场发展,提高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基金业务办理效率,本所自2017年5月22日起启用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直接登录网址为:https://222.66.87.193/uums/innovation/indexhttps://120.204.69.22/uums/innovation/index,本所官网相应链接为首页-业务办理专区-衍生品与基金专区-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进入页面。基金管理公司办理基金代码、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业务,应通过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向本所提交申请。


  二、本所官网原基金业务办理专区改版为衍生品与基金业务专区,ETF定义文件上传,在本所衍生品与基金专区首页提供链接。


  三、基金管理公司需通过数字证书登录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请于登录前下载并安装Ekey驱动程序和CnSCA Ekey管理工具(http://www.sse.com.cn/home/biz/cnsca/download/driverstools/index.shtml)。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重新申请。


  四、基金管理公司登录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后,请按照用户操作手册完成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信息在线填报,依照办理业务类型填报数据并提交相关文件,完成业务办理申请。


  五、基金管理公司应尽快做好使用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反馈平台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六、为完成新旧基金业务管理平台的顺利切换,2017年5月19日15:00至5月21日24:00期间,新旧基金业务管理平台暂停办理基金代码申请、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应合理安排相关业务申请时间。


  七、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办理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八、新基金业务管理平台业务咨询热线:021-68809872/68809626;技术支持热线:021-68803482。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