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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能源局关于优选第一届四川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售电企业委员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5-24  浏览:


  各售电企业:


  根据《四川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四川省2017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计划》(川电改办函〔2017〕1号)、《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联席会议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川府阅〔2017〕33号)的要求,为确保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顺利实施,四川能源监管办会同四川省能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选择资金及技术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履约信誉良好的售电企业参与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市场主体按类别推荐代表组成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在电力市场建设、制定交易规则等方面工作发挥重要作用,致力于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售电企业应按照规定参与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并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


  二、报名条件


  符合售电公司注册条件或已在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企业,且已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


  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参与。


  三、优选条件


  四川能源监管办、四川省能源局组织专家从企业规模、技术实力、经营业绩、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选择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有社会责任感的售电企业参与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已纳入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类别控股的售电公司不纳入优选评分范围)。


  (一)企业规模。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在全省排序靠前的售电企业。


  (二)技术实力。


  申请人应拥有丰富的售电管理经验和相应技术队伍。


  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拥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与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三)经营业绩。


  申请人具有良好售电业绩者优先。能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合理用能咨询和用电设备运行维护等增值服务者优先。


  (四)企业诚信。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诉讼记录。


  四、报名时间


  申请参与售电企业应向四川能源监管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于2017年5月25日17:00前递交至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7楼。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四川能源监管办 贺 彪 028-85259585


  四川省能源局 王伸吉 028-86705940


  五、优选通知在四川能源监管办、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川能源监管办 四川省能源局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申请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二、企业资产总额证明(提供银行实缴证明、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经有资质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等)。


  三、从业人员清单,从业人员劳务合同,从业人员技术资格证明及工作经历说明等。


  四、经营场所情况,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设备及信息系统配置情况证明。


  六、从事售电业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