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通告 〔2017〕15号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130号)和《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129号)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定期在政府网站披露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等信息。
(二)以政府网站、“两微一端”为主渠道,积极创新形式,面向重点群体宣讲国家、省、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公开范围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要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范围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包括参保人数、人员结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等;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包括缴费人数、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和清理企业欠费等情况;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数、待遇水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包括收入及来源结构、支出及结构、存储结构和收益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情况;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和名录、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和名录及相关服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社会保障卡发放情况和主要应用场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可为参保人员提供的网上办事项目;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主要情况和重要事件;其他需要披露事项等。
(二)根据《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内容保障分工的通知》(穗府办函〔2016〕185号)要求,就业创业信息公开范围为:国家和我省、各地、大专院校有关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党中央、国务院和人社部等部委、省委、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等省直单位和我市有关就业创业的政策文件;有关就业创业的政策解读;本市招聘岗位信息;全市举行的专场招聘会信息;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信息;我市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监测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
(一)公开平台。
1、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开设广州市社会保险信息公开专栏(链接:http://www.hrssgz.gov.cn/sbgk/index.html),专栏设置包括政策文件(动态更新)、社保数据(每月更新)、发展规划(每年更新)、办事机构(每半年更新)、办事指南(动态更新)、其他事项等模块,可供查询各类社保信息。
2、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专栏(链接: http://www.gz.gov.cn/gzgov/jycyxxgk/zdly_list.shtml),专栏设置包括工作动态(每两周更新)、政策指引(每半年更新)、招聘信息(每月更新)、服务机构(动态更新)、监测统计等模块(动态更新),可供查询各类就业创业信息等;开通“广州市高指中心”就业微信公众号、“赢在广州创业大赛”创业微信公众号和 “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推送就业资讯及就业服务、劳务对接等惠民政策,同时向市民提供职业介绍、培训项目、劳动事务服务等项目的查询服务。
(二)专人负责制。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三)考核督办。市政务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广州建设检查考核和机关绩效考核。各处室(单位)要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落实。
(四)市区同步。各区参照市的做法,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并完成本级人社部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