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气候函〔2017〕4493号
根据《广东省省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2017年基建投资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科普项目)申报情况,8月15日上午,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科普项目专家评审会。经过审查材料、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环节,6名专家(由省财政厅从其专家库随机抽取,其中5名专业领域专家,1名财务领域专家)一致通过广东科学中心作为本项目承接单位。
特此公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25日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卢灿,
电话:020-83134171;传真:020-8313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