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关于调整北京市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11-14  浏览:


  京发改[2017]17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及今冬供暖季期间价格浮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9月1日起,本市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调整为84元/吉焦(含税)。


  二、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本市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浮动为89元/吉焦(含税)。


  三、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价格规定,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暖价格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5〕2621号) 自本文实施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