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受理函[2017]30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7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陈述材料一律通过《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审核意见 | 理 由 |
1 | 天津市筑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2 |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3 | 成都来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4 |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5 | 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6 |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7 |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8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升级) | 未通过 |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
9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述) | 通过 |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
10 | 深圳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 通过 |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
11 | 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陈述) | 通过 |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
12 | 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陈述) | 通过 |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
13 | 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 通过 |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
14 | 北京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陈述) | 未通过 | 不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