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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11-22  浏览:


  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旅发委、荣昌区景管委:


  按照《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发〔2017〕10号)精神,为认真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年底岁末全市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针对本行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二、加大力度,督促检查


  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行业所辖区域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做到全覆盖,全部检查,对确定为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严格执法,首查必罚


  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坚持执法必严、首查必罚,重拳出击,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屡整屡犯的单位(个人)要进行顶格处罚。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11月1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从12月起,每月20日前向我局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与推进2017年度消防重点工作相结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联系人:蔡恒,联系电话:63235071。


  附件: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发〔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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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