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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4-2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等五部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精神,现将今年全市外商投资企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在津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其中包括经商务部批准、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注册地为天津市的外商投资企业。2017年内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参加此次年报申报。


  二、填报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填报内容


  申报企业网上填写《201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相关工作通告、须知,企业可通过登录天津商务网(www.tjco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外资指引”查询。


  四、年报方式


  今年我市实行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统计六部门网上联合年报。企业直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网上进行确认,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六部门间实现共享。企业可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系统自行查询年报确认情况,并可打印年报回执。


  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五、相关要求


  今年联合年报工作较去年变化较大,如年报机制、年报系统、年报报告书表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填报辅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知和指导辖区内企业及时参报。要主动与本区域联合年报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加强对企业填报年报数据的审核,避免出现遗漏或异常数据现象。要认真研究报告信息,深度挖掘利用年报数据,年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市商务委。


  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外资管理处 卢杰、束炯伟;


  联系电话:58665627、23313777;


  邮箱: lujie@tjcoc.gov.cn;传真:2302828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