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商务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商务规划〔20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于2017年6月20日对第一批滨海高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电子商务基地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组实地验收,“滨海高新区电子商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和“五八到家O2O家政服务平台”两个项目符合有关要求,验收合格。请滨海新区财政局据此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7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