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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中央财政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计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8-18  浏览:

  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项目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共7天)


  附件:中央财政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计划表.xls


  联系人:省商务厅 020-38819849


  省财政厅 020-83170438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