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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资金政策

关于下达2017年度上海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11-15  浏览: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75%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5〕196号)、《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财农〔2016〕143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6〕154号),以及市农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7〕25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央专款共15,014.12万元分配下达(如表):

 

 

 

安置区资金量(万元)对应指标
崇明区2,126财农〔2016〕154号
金山区1,469财农〔2016〕154号
685财农〔2015〕196号
奉贤区1,542财农〔2016〕154号
浦东新区1,396财农〔2016〕154号
青浦区1,357财农〔2016〕154号
2,613财农〔2015〕196号
松江区1,318财农〔2016〕143号
1,500.12财农〔2015〕196号
嘉定区93财农〔2016〕154号
915财农〔2016〕143号
合计15,014.12 

 


  上述资金纳入2017年市与区财力结算,请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并采取切实措施,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抓紧分配使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