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8]8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有序控制能耗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和《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定于2018年4月至12月期间对全市数据中心能效分级标准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监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范围和方式
采取“双随机”的方式,由市节能监察大队对全市存量数据中心进行现场监察,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核查。
二、监察内容
(一)《数据中心能效分级》(DB11/T 1139-2014)执行情况。
(二)节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执行情况。
三、监察要求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及用能单位要重视此次专项监察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监察工作。
四、监察结果处理
市发展改革委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用能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