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五个一流”的标准提升我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能力,促进临床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安排,拟在部分疾病领域筹建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征集方式:按照 “实施基地提升工程,强化平台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2018年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将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面向需求、公开征集、重点建设、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征集,以“培育一个、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方式进行支持。
(二)申报条件:
1.中心的建设宗旨是促进临床医学与转化医学相结合,加快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提高我省临床医学水平及生物医药科研能力。
2.中心的依托单位必须为陕西省三级甲等医院,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产学研联合。中心须提供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
3.中心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申请的中心是我省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在我省临床医学研究领域有一定地位和优势,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近3年牵头主持过不少于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在学术影响和医疗技术方面位居前列,近5年累计发表SCI论文数量不低于10篇。
4.中心须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中心主任应为临床科室主任,年龄不超过57岁,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影响力较大;正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应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5.中心应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80张,依托单位每年投入该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6.中心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科学管理、精干高效、创新意识强。
7.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中心。
(三)申报领域
1.肿瘤疾病;
2.妇产疾病;
3.老年性疾病。
(四)建设要求
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执行期为三年,三年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1.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中心重点研究任务,转化2-3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在重大疾病发病机理方面获得1-2项研究成果。
2.创新药械评价及转化:开展1-2项临床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临床转化。
3.技术创新与科研攻关:在现有基础上,加快中心优势学科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攻关,鼓励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
4.建设专科服务平台:搭建陕西省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协同研究网络,完成1-2项高质量的多中心临床诊疗规范的研究。
5.发挥优势服务基层医院:中心须挂联5家基层医院,开展本中心优势专科专项指导与培训,每个中心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提交加盖公章、手续齐备的《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一式八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7月13日。
4.受理地点: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510室社会发展科技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可欣
电 话:87294140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