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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改进应用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7-12  浏览: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自2015年启用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加强平台应用,初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目标。为规范省级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根据各方意见建议,我厅改进完善了省级平台的施工许可、人员解锁和诚信信息管理等功能,并于2018年7月16日起上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省级平台应用,及时采集项目信息


  省级平台的施工许可业务增加变更、延期、注销等功能,由各地根据业务需要使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把新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信息,在业务办理中实时采集录入省级平台。


  使用自建业务系统的地市,应在8月15日前做好系统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并在核发施工许可后10天内将工程项目各环节信息上传省级平台入库,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应用“两张皮”;超时上传的施工许可信息,省级平台不予接受和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全国平台”)。自建业务系统核发施工许可时应实时获取全省统一的工程项目编码、施工许可证编号和二维码。


  工程项目信息在省级平台入库后将上报至全国平台,上传后无法修改和删除。我厅不受理已入库工程项目信息的修改和删除申请。


  二、新建工程项目的人员锁定和解锁


  (一)新建工程项目(指同一发改立项文号的项目,非施工许可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省级平台继续实行全省范围内锁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接一个工程项目,一个项目总监最多可同时承接三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可用于同一工程项目内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


  (二)省级平台解锁条件:已在省级平台入库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可解锁关键岗位人员。已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的,省级平台在所有施工许可证均办理解锁后,自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在该工程项目解锁。


  (三)直接使用省级平台的地市按以下步骤解锁:


  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监理企业均可登录省级平台,选择施工许可证,填写解锁申请并上传电子证明材料,提交至核发施工许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应先协商一致,由一家单位申请解锁。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省级平台即解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3.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该环节信息未入库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历史业绩补录方式填写该环节信息,提交主管部门审核。环节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在省级平台入库。


  (四)使用自建业务系统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本级系统中做好人员解锁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并告知企业解锁办理条件和流程,按以下步骤解锁:


  1.自建业务系统通过人员解锁数据接口,向省级平台报送人员解锁信息,省级平台即可解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2.自建业务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数据接口,向省级平台报送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信息,即可完成该环节信息入库;省级平台不支持数据接口报送历史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三、加强诚信信息管理


  省级平台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放诚信信息管理权限。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工作。对于已修复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和个人申请,在省级平台修改其不良行为信息公示期限。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平台将更新施工许可业务办理流程,由省建设信息中心根据各地需求配置。直接使用省级平台核发施工许可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填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络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流程配置表》(附件1、2),于7月13日前盖章传真至省建设信息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传真号码:020-87251025,电子邮箱:395045813@qq.com)。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使用省级平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20-83133519,传真号码:020-83302269)或省建设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20-87259834)。


  附件: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络表


  2.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流程配置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