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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9-20  浏览:



  陕商函〔2018〕602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商务信息中心:


  2018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8〕34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预案,保障市场供应


  当前,影响市场平稳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供需对接,统筹利用好各方面资源,维护猪肉及其替代品市场正常流通,确保市场供应安全。近期,防汛抗洪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秋汛,要提前预判天气变化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造成的影响,细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产销衔接,组织大型流通企业和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适当增加库存,加强应急商品集散地、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快速响应机制。


  二、积极扩大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各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要抓住“两节”消费旺季有利时机,针对“十一”黄金周期间,外出购物游玩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消费促进工作。加强谋划创新,充分发挥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平台作用,结合本地消费特点,积极搭建节日商品特别是特色农副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增加品质供给。要加强组织实施,发挥重点步行街消费集聚作用,引导街区管理机构和重点流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拓展消费渠道,创新消费模式,满足节日市场不同消费需求。要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消费热点,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为节日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保障安全生产


  要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节日期间商贸行业促销活动多、人流和物流集中的特点,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展会、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


  四、加强市场监测,做好舆论引导


  一是2018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相关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时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模块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


  二是重点流通企业监测样本(零售、餐饮)于10月7日上午11点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商贸流通业统计监测”模块报送10月1日至6日的销售数据。


  三是各市区要在2018年9月28日前将国庆节市场监测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省商务厅;节日期间(10月1日至10月6日)每日14时前报送当日市场运行动态分析报告;10月6日20时前,报送国庆黄金周市场运行总体分析报告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market_shaanxi@126.com)。包括商品市场总体及销售情况、市场特点和热点、餐饮业经营情况、必需品市场情况等,尤其是新的消费增长点销售情况及增幅。


  五、要求


  一是各市(区)主管部门监测业务科(处)室要保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联系顺畅,遇市场异常波动要及时报省商务厅。


  二是国庆节监测日报表和2017年国庆节市场监测有关资料已在市场监测群共享,节日动态情况表中上报材料如以文字形式,必须涵盖相应表格中的内容;节日整体情况以文字形式汇总上报。


  联 系 人:宁智和 苟飞


  联系电话:029—63913898、63913895(传真)


  陕西省商务厅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