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申报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12-05  浏览: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我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根据《陕西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厅拟牵头开展陕西省第二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评选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是为中小型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通检、信保融资、收汇退税、货运物流等外贸供应链服务的外贸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属于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高级认证企业。


  2.为国内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保、物流等环节的5项服务以上,其中通关、退税为必须提供的服务。


  3.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在30家以上。


  4.企业年度进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


  5.具有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6.过去3年无走私、骗税、严重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三、申请资料


  1.企业申请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的申请报告;


  2.《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申报表》;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能够证明为国内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保、物流等环节服务的相关材料;


  5.所服务中小微企业清单及合同(协议);


  6.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情况及网址;


  7.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请程序


  1.企业应按照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所有材料(含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省商务厅会同财政、税务、海关、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部门评定并公示后,确认为“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


  五、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以上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12月10日之前报我厅(对外贸易处)。我厅初审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我省第二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并予以政策支持。


  联 系 人:省商务厅外贸处张海涛


  联系电话:029-63913910


  联 系 人:省财政厅企业处马妮娜


  电 话:029-87616953


  附件: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申报表.doc


  陕西省商务厅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