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江西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导向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9-01-14  浏览:


  各示范县人民政府,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导向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商办建函〔2018〕391号)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扶贫导向,落实好精准要求,推动综合示范和电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电商扶贫的工作定位


  (一)坚持以助推脱贫攻坚为工作导向。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要深刻认识到电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扶贫举措,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决不能等同一般业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坚持扶贫初心、坚持精准方略、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原则,以助推脱贫攻坚为统领,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以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围绕益贫带贫,细化资金、项目等政策措施,以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在农村产品和服务供应链体系建设、人员培训、物流配送等政策安排上进行倾斜,创新精准帮扶措施,真正让贫困群众受益。


  (三)坚持以农村产品和服务上行为工作重点。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要把信息扶贫和市场扶贫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示范县,要注重发挥电商聚合和扩大市场半径作用,推动农村产品和服务上行,促进产销对接;缺少产业或产业基础薄弱的示范县,要注重发挥电商信息传播作用,发掘贫困地区生态价值和特色价值,对冲物流成本;示范县中已摘帽的贫困县,重点是巩固扶贫成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


  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把电商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因地制宜,着力强化和落实电商扶贫的精准度。


  (一)电商扶贫机制要精准。各地要从自身的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出发,针对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着眼长远,理性推进,因地制宜发展农副、旅游、餐饮、民俗等多元化电商供应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适合本地电商扶贫的路径和模式。


  (二)电商扶持对象要精准。各地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要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服务对象,将精准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作为电商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对有条件的贫困户实现精准帮扶,在贫困村的电商服务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


  (三)电商扶贫举措要精准。各地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服务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帮带贫困户发展的合作社带头人、具备学习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物流快递配送体系,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时效;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设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


  (四)电商扶贫成效要精准。各地要以精准扶贫导向贯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摸清帮扶底数,从带动扶贫增收、产品销售、就业创业、品牌培育等各个方面,全面反映电商扶贫工作成效,有关扶贫增收数据应征得扶贫部门确认。要加强优秀典型的宣传,讲好电商扶贫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积极推进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认真领会政策精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已经多次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议、印发有关工作文件,传达贯彻学习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全国电商扶贫工作会精神,制定了《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8〕236号)对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电商扶贫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组织开展电商扶贫经验交流,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电商扶贫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对待,强化扶贫导向,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省级主管部门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示范县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对示范工作总体方案、重要政策进行研究,对综合示范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设区市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县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指导、监督示范县的项目实施工作和资金使用管理,督促示范县做好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示范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综合示范工作及资金使用负总责,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把电商扶贫和综合示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理清思路、找准路径、完善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电商扶贫和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精准帮扶政策落实和实施取得成效。


  (三)加快工作推进进度。各示范县要按照本县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项目建设的“时间推进表”和“责任清单”,推动项目建设按期落实。省厅将进一步发挥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目前正在修订新的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新的指标体系将进一步强化对电商扶贫效果的绩效考核。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效应,把资金分配和使用结合起来,按照注重切合实际、保证质量的原则,对示范县长期闲置的资金将予以收回,用于奖励促进产销对接、帮扶贫困户成绩突出的示范县。


  (四)加强正确舆论导向。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既要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要求,要认真提炼更多的助农扶贫管用措施,切实避免出现以发展电商成绩代替扶贫成效、片面追求规模等现象,注重和切实提升电商扶贫的帮扶质量和实效。


  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有关贯彻落实电商扶贫政策情况应于2018年12月28日前反馈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王玮,电话:0791-86246668。


  江西省商务厅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导向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