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务建设字〔2019〕37号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文广新旅主管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区管理机构自愿申请,设区市、县(市、区)商务、文广新旅主管部门联合初审推荐,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审并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江西省永修县云居山景区等5家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为第二批“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见附件)。
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是集商业繁荣地、文化展示地和旅游目的地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区,对城市创新消费模式、加快消费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希望获得“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管理机构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创建中国商旅文产业发展示范街区。各级商务、文广新旅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商业旅游文化融合示范区管理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合作,共同促进商业旅游文化融合示范区加快发展。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第二批“江西省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江西省永修县云居山景区
景德镇市三宝国际瓷谷
赣州市赣坊1969文化创意产业园
上饶市婺源县篁岭景区
吉安市井冈山天街旅游商业文化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