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20-10-26  浏览:


  为推进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邮编83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jfyc@sina.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991-2311851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