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沈阳为中心包括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的辽宁中部地区七个城市,区域面积6.5万平方公里,占辽宁省土地面积的44%,人口占辽宁省51%,区域生产总值占辽宁省63%,地方财政收入占辽宁省54%。2005年4月,七城市共同签署了《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合作协议》。今年2月26日,《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和《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规划》同时出台,不仅为辽宁中部城市群区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构建了腹地与沿海“五点一线”互动的对外开放战略格局。
为全面推进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建设,辽宁省政府已成立了省长陈政高任组长的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目前,正在抓紧完善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主体功能区形成。《沈抚连接带总体发展概念规划》已完成,进入修编阶段,预计6月中旬定编,年底前一些项目将启动实施。同时,正在组织编制沈铁、沈本、沈辽鞍营产业带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