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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林下经济”因其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的特点,迅速发展起来。发展林下经济,对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循环经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林下经济”产业已经成为政府企业等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可以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医药、旅游等行业,北京华经纵横咨询有限公司对“林下经济”产业政策、市场与现状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探寻“林下经济”未来的发展之路,为有关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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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发展林下经济,对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循环经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发展林下经济是个系统工程,林草、林药、林牧、林禽等产业形式多样、内容复杂。

“林下经济”简介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既包括林下产业,也包括林中产业,还包括林上产业。

“林下经济”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农民充分利用林地,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科学经营林地,而在农业生产领域涌现的新生事物。它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林下经济”细分产业

林下种植业---林下种植业,主要包括林草、林药、林粮、林菜等。

林下养殖业---林下养殖业,主要包括林牧、林禽、林渔、养蜂等。

林下采集业---林下采集业,主要包括蓝莓、蘑菇、越桔、松子等。

森林旅游业---森林旅游业,主要包括采摘、森林公园、生态景区等。

“林下经济”的兴起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先后组织实施了绝色通道、退耕还林、速生丰产林等林业工程。随着林地郁闭度逐年增大,林业与农业争地,林下土地资源闲置等矛盾问题日益突出,从而衍生出了“林下经济”这一概念。

林下经济就是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在树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项目的复合经营,它使林地既是生态保护带又是综合经济带、能变林业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使林地的长、中、短期效益有机结合,达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以短补长,协调发展,极大地增加了林地附加值。

政府大力扶持,深化林改

2012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得到持续提高。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

加大投入力度

《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商务、林业、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木本粮油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富民、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项目,以及林业基本建设、技术转让、技术改造等资金,应紧密结合各自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划等,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应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相关扶持资金。对生态脆弱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要重点予以扶持。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指出,要加大林下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其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结合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加快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的难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林下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完善激励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注重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市场需求增加,拉动经济

在政策的扶持与推动下,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有效拉动经济,深化林改、巩固林改成果。由于林下经济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许多农人都开始发展林下经济,并且增加了农人的收入。而林菌、林药、林牧等产业,市场需求量不断扩大,森林良好的生长环境和枯叶形成的优良的肥料,都进一步推动林下经济的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以四川为例,林下种植方面涌现出林药、林菌、林粮等10余种模式。全省林下种植面积共268.62万亩,参与农户380.47万户,上半年实现产值17.6亿元。在保持发展林禽、林畜、林蜂、林蛙等模式的基础上,相继探索出了林麝、林蛇等林下养殖模式。川西高原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优势,以松茸等菌类和山野菜为代表的林下产品丰富,市场广阔。另外,四川省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乡村森林景点为载体,大力发展以野生动物观光和森林、湿地、草原为主题的森林生态旅游业。据统计,森林旅游业今年已为农户实现收入11.7亿元。

生产者需求

“林下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新途径。发展林下经济,对于农民有四点优势:一是林下种植的多为耐荫作物,可以充分利用林地特有的阴凉潮湿、氧气充足、光照强度低、昼夜温差小的特点,且不额外占用耕地;二是以林地废弃枝条树叶为部分营养来源,有效降低了作物栽培设施投入,提高了菌类等林下作物的品质,非常适合规模化生产;三是实现了菌类等错季上市,缓解了夏季食用菌产品短缺与市场需求旺盛的矛盾,经济效益可观;四是培育林下作物的棉籽壳残渣等是极好的有机肥料,为林木大量吸收利用,可实现林下作物和林木的双丰收。

以广西为例。广西是我国林业大省区,拥有集体林地2亿多亩,居全国第3位;集体林地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0%,有60%的县市区是林区县,有60%的农村人口生活在林区。近年来,广西“林下经济”已形成了在林地上种养林菌、林药、林花、林禽、林畜、林蜂以及发展藤芒编织加工、休闲度假旅游等独具特色的“林下经济”模式。2011年,广西“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30亿元。2012年将使“林下经济”产值突破300亿元,让750万林农实现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消费者需求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稳步推进,林下经济呈现蓬勃发展势头,向消费者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绿色林产品和生态产品。消费者需要油茶、核桃、红枣、板栗等木本粮油,乐意购买松茸、木耳、枸杞等林特产品,也青睐鹿茸、天麻、三七、茯苓等名贵中药材,对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源、完备的生态、优美的环境更是充满了向往。

林下经济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紧贴市场,以市场的需求定位产品。迎合当今社会人们祟尚绿色、崇尚健康、崇尚自然的消费观念,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自然的生态环境条件,生产绿色、无污染、原汁原味的“土特”产品,形成生产产品和市场完全对接,为市场提供了所需的产品和服务。以林菌为例。由于林地特有的阴凉潮湿、氧气充足、昼夜温差小的特点,适宜菌类的生长,且能缓解夏季食用菌产品短缺与市场需求旺盛的矛盾,故市场需求量大,发展空间巨大。

政府需求

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为农民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服务。鼓励相关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加快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传统的农业是单一的种植业生产,保留自然经济的特性,其产业十分低下,与工、比无法比拟,在现代社会中,也不可能分享到社会平均利润。只有在农业产业链接上,与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体化经营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实现农业对社会平均利润的共享。可以说,林下经济就是这种产业链延伸的一种实例。

林下经济有助于减轻林业产业的压力,优化环境。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实现以短(农业)养长(林业),以林护农。林木或果木到达成熟期,只要管理得当,其比较利益将大大高于单纯的农、林业。

“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发展模式

林果模式----以树种改优为主,通过营造经济林或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开展低质林分提升改造,增加农民收入。种植苹果、梨、山杏、仁用杏、花椒、大果沙棘、文冠果等树种。

林草模式----分区域在适宜地区的幼林地或郁闭度70%以上的林下种植牧草,为养殖提供优质饲料。主要种类有紫花苜蓿、红豆草、三叶草、黑麦草、箭射豌豆等饲草。

林药模式----分利用郁闭林地,分区域在适宜地区林下种植较为耐荫的药用植物,实现以种养林的良性循环。主要种类有当归、党参、黄芪、柴胡、板蓝根、甘草、防风等中药材。

林粮模式----在树木栽植后1-3年内,林地未郁闭前,在林地间作套种豆类、胡麻、洋芋、疏菜等农作物,也可合理进行苗木繁育。

林畜模式----在林下可规模饲养羊或牛,实行放养与舍饲养殖相结合,饲草、饲料来源广。技术易掌握,市场前景好,是林畜养殖的重要模式。也可在林间试养梅花鹿等特种动物。

林禽模式----选择在已郁闭的林地,饲养三黄鸡、乌鸡、珍珠鸡、鸭等,饲料粗放充足,常年可养,技术简便易行,群众乐于接受,自然放养、圈养和棚养均可。

林蜂模式----充分发挥林区植物种类多,花源丰富的资源优势,引导农户发展林下养蜂。

林游模式----充分发挥林区生态良好的优势,引导群众通过开办林家客栈,做绿色餐饮,卖绿色食品,培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复疗养为主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林下产品经营加工----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山野菜、中药材、果品采集、畜禽屠宰等产品加工、贮藏、包装、流通和销售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

经营模式
“企业+基地+农户”模式

以龙头企业为基础,利用企业的技术、资金、营销市场等资源,在示范基地的带动下,与农户签订种养合同。由专业公司提供良种(原料)、技术、产品回收,农户负责提供林地和劳务,收入稳定可靠,并且农户利用公司的品牌效应增加了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量,同时也缩减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是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和主导经营模式。

例如,正大集团旗下的吉林德大公司,以养鸡为主,就采取公司加农户方式,即鸡雏由公司提供给周边农民进行饲养,到养大后,公司把鸡回收后进行加工,以袋装鸡肉或其他深加工产品(如火腿肠)的形式进行出售,这样公司和周围农民都有了经济效益。

“农民专业协会+农户”模式

按照专业分类,组建各种养殖、种植协会、由协会给分散的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培训,通过中介组织使农民整体进入市场,按照客户的要求标准、规格、品种、数额等,采取预约生产的经营模式,由农户定量种养,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规避市场风险。

例如,江山养蜂协会是由全市从事养蜂、蜂产品、蜂机具、蜂用饲料、蜂药等生产、加工、销售、科研、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现已形成以蜂业为主体,集科工贸、产加销为一体的产业化体系,被全国养蜂界和浙江省称之为“江山模式”。蜂农参加协会,协会对蜂农提供技术、信息、产品销售、排忧解难等全方位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协会)”模式

由农户自发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或信贷担保(联保)协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种养品种、营销市场等,采取联手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解决个体发展起步资金问题和市场生产经营问题。

例如,广灵县为了让林子效益一加一大于二,推行联手发展。鼓励农民以大户为骨干,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全县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2万多亩,其中林下黑木耳种植3万亩、林下药材种植3万亩、林下养殖柴鸡1万亩,发展森林旅游5万亩。林下经济已成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增长点。

专栏

在政府推动和市场的需求作用下,“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壮大。下面将以延庆山区大庄科乡为例,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打造“三层立体循环”有机农业模式,创造产值。

延庆山区:空中养蜂 中间收果 林下种药材

大庄科乡地处延庆县城东南部深山区,林木绿化率85.96%,林果业和生态旅游业是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00年开始,延庆县实施退耕还林政策,2007年,延庆县林业局开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林下养菌、种花、种植中草药等。到2012年,林下经济已经成为了延庆县林业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式。

大庄科乡2011年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1.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其中种养业(林果、养蜂业、林下经济)2517.8万元,占24.2%;生态旅游业812万元,占7.8%;人均劳动所得完成912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

大庄科乡利用资源优势打造“三层立体循环”有机农业模式,包括空中养蜂、中间收果(核桃、板栗和红果)、地面发展林下经济。十年间,大庄科乡的人均收入从3392元增长到现在的9122元。

其实,真正的门道藏在板栗树底下。在这里林下种植最广泛的是栗蘑,如今已经过了收获期,在暖水面村卢汉发家的地里,板栗树下还有零星的蘑菇,上面覆盖着塑料薄膜,一朵硕大的蘑菇能长到几公斤。

大庄科乡通过利用自身的环境优势、地理优势,充分利用林区,不光是林下经济,将林区空中也科学利用,既互不影响又相辅相成,实现了一块林地,“三层立体循环”有机农业模式,充分扩大产值。农民增收,市场供给充足,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循环模式。

林业发展展望
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发展

2008年6月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而发展“林下经济”又是深化林改、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的重要内容,引导农民走不砍树也致富的绿色发展之路。

三大产业需求,拉动林业经济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第一产业(干鲜果品、茶、中药材以及森林食品等在内的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业) 44% 41% 39% 36%
第二产业(锯材、人造板等在内的木材加工及木竹制品制造业) 48% 50% 52% 54%
第三产业(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 8% 9% 9% 10%

如表所示,近几年,林业产品重点逐步转向二、三产业。主要原因是种植业、采集业发展在开发林下经济之初。在造林前5年,幼林期以林油、林瓜、林菜等套种为主。后5年,随着林分郁闭度的增加,林内阳光减少,该县重点推广林鸭套养模式,该模式充分利用林地内冬暖夏凉的特点,发展林鸭生态养殖。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进入养林阶段,并开发了森林旅游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且增加经济效益。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建议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中国林业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但由于存在地域差异,林业资源分布不均匀,产业基础强弱不对等,农民生产方式各不相同,发展林下经济既要统筹规划,又要因地制宜,多种产业模式齐头并进。为此,在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布局上要充分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做到总体掌控、分区规划、科学布局,积极引导向“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一区一优势”的方向发展:东区林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适宜发展森林景观旅游和林下养殖业,主要以森林旅游、农家乐,林下养羊、养鸡、养蜂、食用菌种植等为主;西区林地面积小,林地资源少,但当地花木产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主要以发展立体栽培花卉苗木为主;北区、南区林地分布零散,地势平坦,适宜林下套种,主要以发展林下药材种植、食用菌生产及各类林农间作为主。各区均形成了符合各地实际,布局科学合理、资源效益充分发挥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典型示范,带动发展

林下经济发展之初,多由农户或林农自发形成,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探索性和试验性,导致大多数农户或林农等待观望。因此,扶持好典型,抓好大户带动就显得尤其重要。在典型带动方面,应通过培训一批有丰富林下种养经验、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发展规模的大户作为典型,示范带动林下经济发展。

多方融资,破除瓶颈

林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同样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难题。为突破资金瓶颈制约,应采取“多渠道注水”的办法,来融资发展。主要是财政奖励一点,向上面争取一点,集合社会资金解决一点,林权抵押贷款支持一点,保险理赔补偿一点。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典型示范户、生产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投资的主体作用,积极吸纳民间融资。此外,主动对接银信部门,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帮助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解决林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

分类引导,规范服务

林下经济要发展壮大,必须走规范化、标识化发展之路,做好规范、引导,对林下经济和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全面普查,针对林畜、林禽、林菌、林苗、林蜂、林药、森林旅游和林蔬、林粮等多种经营项目和模式,分别进行指导与帮扶,促使其在规范有序的生产中不断壮大。同时,为广大林农提供技术培训等服务,走科技兴林的道路,是林下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协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开发与服务机制。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对企业、示范户和农民技术骨干的信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加大技术保障力度。

保护生态,合理利用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不一定是绿水青山,绿水青山一定是金山银山”。为了更好的发挥林业生态优势,加大林地综合开发,发展林下经济,应使广大林农更深刻地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的能力,使广大林农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生态、合理利用生态资源、致富增收,是为了林业资源的有序利用。

在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后,“林下经济”的发展将开启一个新的热潮。“林下经济”因其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的优势,林下种植业、林下养殖业、林下采集业、森林旅游,为农民增收、为市场供给,推动各省市经济发展,从而拉动全国经济发展。大力、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将是政府今后的工作重点,市场潜力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