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乘用车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
2011年11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规则》的发布,是国家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近几年,针对汽车行业工信部已发布了以下规定及规则:
表 工信部已发布汽车行业相关规定及规则汇总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另外,《规则》中工信部按照乘用车产品类别,对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实施分类管理。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产品类别组织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
表 乘用车类别划分表
资料来源:工信部《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根据《规则》,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批准手续,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准入。申请准入的乘用车生产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申请准入的乘用车生产企业,还应当符合《准入条件》中规定的具体准入条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可以适当简化。
华经纵横发现,此次《规则》在《准入条件》中并未详细规定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最低投资金额和生产规模,这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明确提高准入门槛并不相同。但依据“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的要求”这一条件可知,从投资规模和生产规模来讲,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并未提高,《规则》出台对于乘用车市场来说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2030年我国乘用车保有量将达4.8亿辆
近期,国际能源署IEA(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在英国伦敦发布了本年度世界能源展望WEO(World Energy Outlook),并在书中预测,到2035年,全球乘用车总保有量将比当前翻倍,达到约17亿辆。同时,WEO预测汽车销量的主要增长来自于新兴市场。
根据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清华大学中国车用能源研究中心相关专家学者的研究和预测,未来十到二十年,我国乘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相对较快,在2020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2.2~2.6亿辆和3.5~4.8亿辆。
华经纵横认为,乘用车行业管理的逐步增强,正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在乘用车市场快速扩张的时候,只有以强有力的政策管理作为发展的前提,行业才能在满足巨大市场需求的同时,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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