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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电力行业政策环境分析预测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4-16  浏览:


  2012年,电力行业政策主要集中在行业监管、新能源发电、节能减排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几方面。具体来看,2012年,电力行业监管工作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准入监管、供电监管、电力交易监管、电力完全监管等相关制度日臻完善;为引导新能源发电健康有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及垃圾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政策密集出台;为推动火电企业节能减排,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部署开展;另外,电煤价格市场化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奠定基础;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重新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得以强化;电力领域民间投资获政策支持。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国家电监会将在电力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电力交易监管、成本与价格监管、节能减排监管、供电监管等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监管,推进电力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随着电煤价格市场化改革落地,并且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下,电力体制改革继续大力推进的呼声越来越高,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有望重新启动;另外,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清洁能源发电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并将促进电源结构继续优化调整;而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依旧严峻,相关配套政策或将陆续出台。


  一、电力监管工作将再上新台阶


  2012年,电监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服务大局、监管为民”的方针,突出抓好“六项重大监管”、“三项改革任务”和“四项监管服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电力监管事业展现了新的局面。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电力监管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服务大局、监管为民的工作方针,以监管促改革,以改革促监管,突出重点,注重质量,求真务实,依法监管,奋力推进电力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部署,2013年,国家电监会将在电力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电力交易监管、成本与价格监管、节能减排监管、供电监管等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监管,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全局,促进全面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以防止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电网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监管。严格操作规程,严格照章办事,开展预防人身事故专项监管。以遏制燃气机组事故频发势头为重点,开展发电设备安全专项监管。以加强电力工控信息安全为重点,开展电力网络信息安全专项监管。以提高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情况监管。以在建电网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和风电工程为重点,加强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管。修订《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制定《电源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管规范》、《输变电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管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实施细则》等电力安全监管法规和文件。


  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强化许可证持证后续管理,开展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进一步完善许可制度体系,推动《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分布式能源许可管理办法》、《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许可管理办法》、《跨国(境)电力业务准入规定》等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电力交易监管。开展电力余缺调剂专项监管,鼓励跨省、跨区交易,保障电力供应。开展网厂公平交易专项监管,协调网厂关系。开展电源项目接入电网专项监管,明确运行维护责任,促进电网安全运行。修订《发电权交易监管办法》、《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新建电源项目接入输电网信息公开监管办法》、《电力系统旋转备用容量监管办法》。


  四是加强电力成本与价格监管。选择部分省份,开展发电、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以“四率”(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为重点,开展电网企业财务与经营业绩信息公开专项监管。开展重点电网工程造价专项监管,提升电力行业投资造价管理水平。开展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调整及运营效率专项监管。修订《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暂行规定》。


  五是加强节能减排监管。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专项监管,解决好新能源发电发展快与消纳能力不足的矛盾。开展燃煤机组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专项监管,确保脱硫脱硝等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落实《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监管的评价标准》,开展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专项监管。加强发电权交易和火电机组以大代小监管,引导建设一批高效、清洁的大机组项目。制定《风电节能优化调度监管办法》,出台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六是加强供电监管。抓好“两个不准、五个提高”,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持久开展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并努力将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开展电力业扩报装行为专项监管,确保业扩市场公正、透明。加大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力度,开展12398知晓度及投诉举报当事人满意专项监管。围绕城镇化建设,加强供电普遍服务监管。加强供电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出台《农电监管实施细则》、《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监管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


  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有望重启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简称“5号文”),开启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历程。十年来,按照“5号文”确定的目标与任务,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积极成效,厂网分开基本完成,发电侧全方位竞争格局初步形成,而2011年中国电建、中国能源的成立也意味着电力主辅分离改革取得显著进展。但是,受各种矛盾与问题交织影响,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明显放缓,并近乎停滞。2013年,随着电煤价格市场化改革落地,同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下,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相关机构的表态也表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重启在即。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推出的《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绿皮书》大型研究报告指出,目前电力体制是我国行业改革的深水区之一,同时目前也具备诸多启动新一轮改革的有利条件,宜于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3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则建议应尽快完善一次能源价格、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之间的联动机制,把加快推进电价机制改革作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之一。


  另外,2012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就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还要抓紧研究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电力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成熟以后适时推进,逐步从根本上理顺煤电关系。电监会则强调,2013年将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价格合理、交易公平、法规健全、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大力推进大用户直购电;二是落实电煤价格并轨改革;三是继续推进输配电体制改革。


  此外,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也或为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做准备。


  总体来看,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是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作为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势在必行,并且从目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成果及进度来看,输配分离将是未来改革的重点所在。但是由于电力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同时也是新时期我国能源战略、收入倍增计划、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所以为保障电力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体制改革还需把握节奏,渐进实施,持续推进。


  三、电源结构调整步伐将继续加快


  积极促进清洁能源发展,节约和代替部分化石能源,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国家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战略选择。近年来,随着电源投资不断向清洁能源倾斜,电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装机容量比重及发电量比重均明显提高,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及发展方式转变做出了重要贡献。截止2012年底,水电、核电及风电装机容量合计为32230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28.15%,较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另外,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共消纳清洁能源电量10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5%,占全部上网电量的21.4%,较去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及生物质能在内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相继出台;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也将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放在突出的位置,明确指出,2013年将积极发展水电,协调发展风电,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水电装机2100万千瓦、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了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这一规划目标,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生物质能发电发展仍将为“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另外,国家能能源局2013年3月14日下发通知,积极引导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同时,电网企业积极服务新能源及分布式能源发展,在继2012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后,2013年2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将服务范围由分布式光伏发电进一步扩大到所有类型的分布式电源,在为分布式电源提供优惠并网条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公布了具体措施,为并网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惠条件。


  由此可以看出,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2013年清洁能源发电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并将促进电源结构继续优化调整。


  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作为主要的能源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行业,电力行业是中国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根据《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火电供电煤耗由2010年的333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到325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幅为8克标准煤/千瓦时;火电厂厂用电率由2010年的6.33%降为6.2%;电网综合线损率由6.53%将为6.3%;同时,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10年的956万吨降低为2015年的80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从2010年的1055万吨降低305万吨,达到2015年的750万吨的排放量。另外,根据环保部《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到2015年国内已运行和新建火电机组要全部安装烟气脱硝设施。


  “十二五”时期电力行业主要节能减排指标

指标单位2010年2015年变化幅度/变化率
节能指标火电供电煤耗克标准煤/千瓦时333325-8
火电厂厂用电率%6.336.2-0.13
电网综合线损率%6.536.3-0.23
减排指标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956800[-16%]
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1055750[-29%]


  2011年以来,国务院及部委出台并实施了多项对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及温室气体控制有重要影响的法规政策标准等文件,从发展规划、标准条文、行政手段、市场机制、监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引导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同比下降4克/千瓦时,2012年再下降3克/千瓦时,达到326克/千瓦时,已接近“十二五”电力节能减排规划目标;但2012年全国电网输电线路损失率6.62%,同比增加0.10个百分点;另外,2012年新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9000万千瓦,新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总容量约4500万千瓦;截至2012年底,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总容量超过2.3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28%;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总容量约6.8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0%,比2011年提高1个百分点。


  2012年我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但总体来看,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还有差距,同时,中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也决定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任重而道远,而2013年2月份我国多个城市遭遇罕见雾霾天气也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再次敲响警钟,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依旧严峻。为巩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成果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预计相关配套政策将会陆续出台。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相关研究成果《电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