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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12-28  浏览: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2016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节日期间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5〕37号)精神,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底,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时机,不择手段谋取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加,是质量问题易发和多发的时期。各级农业部门在“两节”期间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实施全程监管,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加强风险排查,重点治理突出问题。“两节”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大高风险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做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三、开展监督抽查,切实做到检打联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实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加大抽查力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抽查方案。监督抽查参数应突出今年以来监测、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以及往年“两节”期间反映的突出问题,抽查产品应集中在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两节”期间热销的农产品,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抽查地域应侧重监测合格率较低地区和主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属执法性抽查,承担任务的检测单位和执法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两节”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强化“两节”值守,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要强化舆情信息动态监控,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对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虚假信息的恶意炒作,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和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处置不力


  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指导力度,同时把散户纳入监管范围,宣传禁用公告,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两节”期间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


  各市农业部门请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抽查结果、跟进执法情况)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 系 人:韩 斌


  联系电话:0351-8235283


  电子邮箱:sxncpjgj@126.com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