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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3-03  浏览:


  川知领〔2016〕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3日


  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推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结合各成员单位和特邀成员单位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重点,制定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


  一、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


  2.协调推动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川办发〔2015〕92号),制定实施我省2016年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


  3.围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创新、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和推动“双七双五”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4.组织与全国同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召开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5.围绕重点领域和热点环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以及西博会、科博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组织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


  7.继续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关工作。


  8.编制《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做好重点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推动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编制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在部分领域和地区开展“互联网 ”试点。


  9.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相关工作。设立运营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台《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新设立一批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推动已设立基金投资工作,发挥投资效益。


  10.建设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举办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四川地区活动。继续加大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力度。支持建设一批新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动发展众创、众筹、众包、众扶等新模式。


  11.创建国家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依托成都、德阳、绵阳等重点区域在要素集聚、平台转化、创业服务等领域优势,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化活力的创业创新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扶持制度和经验体系。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2.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 ”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积累和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专利布局以及具有核心技术的标准,培育一批拥有国外专利布局和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3.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运用能力,筹建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形成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开放协同新机制,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与技术研发、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应用融合发展,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14.引导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工信部科〔2013〕447号),推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培育一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国家级标杆企业,提升市场主体的整体竞争力。


  15.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工程,推动现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功能,促进专利供需对接,加大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专业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精准的服务,建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和维权援助机制。


  16.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做好工业创新发展智力支撑。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推介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好做法,营造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教育厅


  17.进一步强化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高校科技人员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增强高校专利创造能力。


  18.重点推动高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上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体系和内容建设。全面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教育。


  19.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五、科技厅


  20.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依托成德绵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聚焦军民深度融合、科研院所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新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修订《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推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金补助政策。推进科技支行建设,推广“盈创动力”模式,开展常态化科技金融对接活动,办好“第五届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


  21.启动实施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等重点领域,分批次启动实施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工程项目,培育一批重大创新产品和战略性新兴产品,实施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打造一批基于“互联网 ”的科技服务业行业和综合服务平台。


  22.推进重点区域创新发展。加快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建设,打造国家军民融合创新改革发展示范基地,办好第四届科博会。推进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编制示范区发展规划(2015—2025年),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打造中韩创新创业孵化园,举办中韩创新创业大赛和中韩科技创新论坛。


  23.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支持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探索建立创新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增加知识产权运用、成果转化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24.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实施创业四川行动,制定《2016-2020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推进众创、众扶、众包、众筹等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双创活动周。举办第五届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组团组展参加科博会、高交会、农博会等科技成果展览、交易、对接活动。积极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四川省大型仪器协作网建设,完善大型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机制和操作办法,整合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


  25.深化科技开放交流合作。加强与欧美、日韩、澳新以及“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和地区科技合作交流,推进建立中欧创新合作平台,推进在厄立特里亚建立农业科技园。推进中国—新西兰猕猴桃联合实验室等一批联合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四川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与匈牙利汽车创新联盟的合作,推进成都与以色列共建科技孵化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进我省产学研机构与孟加拉国、哈萨克斯坦、老挝等国相关机构开展联合研究开发和技术输出。


  六、公安厅


  26.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各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犯罪长效机制。


  27.加强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日化用品等犯罪的打击工作。


  28.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机制有效落地、及时启动和实际运转。


  29.进一步密切与各行业协会、企业单位的联系,推动警企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完善和发展。


  七、司法厅


  30.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1.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我省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


  32.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发挥新媒体优势,借助“法律七进”活动平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采取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进企业、机关、单位等,增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效果。


  八、财政厅


  33.继续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引导企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融资力度。


  34.进一步探索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5.协调相关部门统筹科技、产业发展等方面资金,大力支持培育形成优势产业自主知识产权。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6.围绕我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协调推进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领域培训研修,加快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更好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37.继续加大行政机关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拟在行政学院主体班、示范培训班以及全员培训中设置相关课程,不断提升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十、农业厅


  38.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种子从业人员的植物品种权法律保护意识,减少侵权纠纷事件的发生。


  39.积极协助做好我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权申请与授权工作,努力保持四川省植物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量居全国前列。


  40.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抑制低水平剽窃现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为品种创新提供良好健康的环境。


  41.针对我省种子集散地、省际交界区域等重点区域,以及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和问题经营门店等重点对象,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十一、林业厅


  42.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结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广泛宣传《四川省植物品种权战略》。


  43.加强林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纳入林业科技研究、推广、开发、产业发展等全过程。


  44.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自主品牌。


  十二、商务厅


  45.进一步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综合协调职能,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持续深化。


  46.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导和援助力度,支持企业“走出去”。


  十三、文化厅


  47.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交流,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48.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加大对网络文化执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加大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动企业、行业协会及群众提供侵权盗版等违法经营信息,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


  49.加大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各地重点打击非法出版物,严打网络游戏“私服”外挂,严查含有侵权盗版的动漫游戏产品和歌舞娱乐场所使用非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严查利用网络销售盗用他人名义美术品行为和网吧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局域网服务器。


  50.建立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推进五藏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启动和落实,形成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建立跨省执法交流协作机制。推进网络文化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网络文化产品声场经营黑名单。完善文化市场“12318”举报平台和文化网络舆情系统,改进网吧智能监察系统,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高效运转。


  十四、省外侨办


  51.继续推动我省与港澳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52.邀请外国驻成都领事机构官员出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活动,努力维护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53.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因公出国指标。


  54.配合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指导工作,跟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动态,适时做好调研和相关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


  十五、省国资委


  55.继续加强对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落实知识产权有关政策文件的指导监督,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


  56.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进一步提高研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盟,推动企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57.加大改革重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密集的名优企业集中,提高国有资本的质量和效益。


  58.加强知识产权培训,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


  59.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转让交易,确保国有无形资产安全。进一步协调行政执法、司法等相关部门,全力打击侵犯国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企业国有无形资产安全。继续指导省属企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六、省工商局


  60.创新商标宣传工作,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和“互联网 ”经济发展提供商标发展支撑。引导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增强商标注册意识,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工作。


  61.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我省优势产业和涉外企业主动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夯实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的基础。


  62.围绕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创建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商标行政指导,积极支持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培育自主商标品牌,并依法开展驰名商标培育和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


  63.继续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抓好商标典型示范引领工作,做好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示范县(市、区)、示范基地经验总结推广,推进和带动我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64.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重点加强网络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


  十七、省质监局


  65.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申报和质量监管。全力推动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积极培育和组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争取每年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以上,确保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继续领跑全国。推动更多县(区、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零的突破。继续开展3年全覆盖的地理标志产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提升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特色水平。


  66.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建设和质量品牌建设。夯实现有3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广安市广安区、广元市朝天区严格按照国家级示范区创建方案,积极打造有质量、有品质的地标保护示范区。改革四川名牌评选机制,开展第十二届四川名牌100强评选、适时启动四川制造50强评选,深化质量强市、品牌示范区、质量教育基地创建。


  67.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宣传培训。以“3.15”、“质量月”等为契机,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宣传地理标志保护重点企业及产品。鼓励重点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参加各类展览展示活动,进驻国外商场或开设分店,进一步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68.深化执法打假工作。以“双打”为总抓手,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打假战役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执法打假工作的公信力。


  十八、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69.加强版权宣传普及工作。按照国家版权局要求,做好新修订《著作权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版权保护工作及典型案件宣传。做好版权公益宣传,开展版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70.强化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剑网2016”专项行动,主动监管作品上载、内容传播网站。开展全省教材教辅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计算机非法预装行为。


  71.深化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推动作品登记制度改革,继续开展版权保护示范工作,启动绵阳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实施“走出去”工作。推动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工作,支持中国音乐无线音乐基地在川开展工作。


  72.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市(州)、县(市、区)政府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督查,总结推广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推动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举办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培训。


  十九、省国防科工办


  73.积极开展国防知识产权转民用工作。探索和研究军用技术成果的评估、脱密、解密机制,及时沟通、了解军工领域知识产权归属新政策,推进军工技术再研发。推动国防知识产权中具民用前景的、安全的、能够转化的技术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将军工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挥国防科技成果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74.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着力抓好国防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根据军队要求开展国防知识产权定密和解密工作,推进国防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服务工作。鼓励民口单位积极开展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国防专利,并做好定密工作。


  75.加强军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抓好国防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建设,发挥多领域、高层次专家咨询作用,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供专业咨询等方式,培养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思维的技术专家和企业家。


  二十、省法制办


  7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地方立法研究论证工作。


  77.继续做好各项知识产权涉法工作,为深入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十一、省知识产权局


  78.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制定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四川省专利战略年度推进计划》,深化成、德、绵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降低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准入门槛,试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围绕全省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深入推进攀、宜、自、遂、泸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打造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


  79.实施知识产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深化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继续推动我省企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启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深化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支持产业专利池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探索知识产权运营载体和平台建设,完成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组建,深入推进PPP模式培育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加大专利质押融资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省专利奖的激励引导作用,大力促进专利创造、运用与产业化。


  80.实施知识产权护航创新发展行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和大型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依法严惩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依法加强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侵权违法黑名单制度。完善西南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和省内片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走出去”企业海外维权指导和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81.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和储备,优化专利质量评价导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利用专利文献信息,掌握行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及时将创新成果申请国内外专利;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成长型高端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购买、置换、许可、兼并重组等方式获得国内外专利所有权或使用权,在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关键零部件技术领域储备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专利组合。加强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专利代理服务的质量。


  82.实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推进工程。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发挥专利审查人才服务我省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加强省市县和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运用专利信息支持技术创新的服务功能,开展面向电子信息产业中小微企业的专利信息推送服务。推动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力度。


  83.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完善知识产权新闻发言人制度,编辑发布《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承办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项目,推进川台知识产权交流和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加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我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加大高层次专利信息人才、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专利执法和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快推进四川省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继续开展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做好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都考点工作,深入开展专利代理人执业能力培训。支持高校将知识产权纳入教学计划,支持高校申报知识产权专业、方向和知识产权硕士、博士授权点。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


  二十二、省投资促进局


  84.抓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推动各市(州)、重点园区、商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85.抓好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引进。发挥我省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比较优势,聚焦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着力引进引领性、关键性和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产业项目和科技型优质项目,注重提升项目质量,优化引资结构。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引进海内外高新产业人才顶尖团队、重点科研院校和知名企业来川创业或建立研发机构。


  86.抓好知识产权宣传推介。根据外来投资企业特别是境外企业高度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实际,切实加大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推介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外来投资企业座谈会,不断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来川考察、洽谈、投资。


  二十三、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7.认真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按照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88.对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的产品,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同时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管。


  89.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使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


  二十四、成都海关


  90.提升知识产权执法的科技应用水平,推动各业务现场在监管过程中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提高海关查验人员查缉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执法效能。


  91.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建立海关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预约咨询制度,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咨询服务。


  92.严格按照《海关依法公开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获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做到应当公开的案件必须公开,将侵权行为纳入海关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海关执法水平。


  93.认真落实国务院、海关总署关于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强化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间的侵权假冒线索通报、案件协办、定期会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协助执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二十五、省委宣传部


  94.协调相关省直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教育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文明风尚。


  95.组织协调省内主要媒体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宣传工作,积极报道相关的重要举措、重大活动、重要事件,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96.结合依法治省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及时挖掘先进典型,树立我省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十六、省法院


  97.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合理确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制止、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98.推进制度创新,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将“三合一”试点工作与积极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的制度设计,确保“三合一”试点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99.继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不同工作部门和不同工作环节的顺畅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100.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审判队伍司法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锻造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综合能力强、适应专业化审判需求的人才队伍。


  10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司法服务、司法改革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知识产权法治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努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


  二十七、省检察院


  102.立足职能,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刑事犯罪。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打击刑事犯罪的沟通协作,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批捕、公诉,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


  103.依法监督,促进知识产权领域公正廉洁执法。认真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控告、申诉案件,注重从中发现监督案件线索。依法对公安机关查办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严肃查办知识产权领域的职务犯罪,将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源头防范和纠正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


  104.主动作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大力推进我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管理。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联共享作用,发现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知识产权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积极沟通协调,努力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和证据要求。


  105.加强培训和宣传,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和研讨,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办案难题,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水平。结合执法办案,以案说法,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