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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季度我国港口航运业政策环境分析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2-06-14  浏览:


  一、沿海船舶安全管理规划出台


  规划出台的背景


  现代科学技术在船舶制造业的广泛应用,使得船舶设备可靠性不断加强,随着海上船舶通信手段的逐步完善,船舶航行在安全保障方面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航运事业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对海上运输能力的投入不断增加,海上运输任务日益繁重,造成船舶航行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船舶海难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船舶航行安全,一直是国际海事组织和世界各国海上安全主管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国沿海水域船舶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持续增加,船舶向大型化、深吃水化、高速化发展,通航环境复杂。沿海发生船舶交通事故的风险不断增大,船舶交通安全面临严重的威胁。据统计,目前每年航行于中国沿海水域的船舶已达464万艘次,平均每天1.27万艘次,其中各类危险品运输船舶近1000艘次。在沿海水上交通险情总量中,发生在离岸50?以内海域的占94%,发生在离岸50海里以外的险情分别只占3%。针对此种现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2011年12月底出台《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航路总体规划》,并在2012年1月12日正式对外公布。


  规划的主要内容


  《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了我国沿海船舶交通状况,根据重要的程度和地理位置的不同,将我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可以分为干线船舶定线制和支线船舶定线制两类,支线船舶定线制又可以分为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港口船舶定线制两型,即两类三型,最终形成“6515”共26处船舶定线制规划布局,即6处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5处港口(区)船舶定线制、15处支线航路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


  而《全国沿海航路总体规划》则对我国沿海船舶航路体系总体布局进行了规划,明确了我国以南北水运主通道为干线、以沿海重要水域和主要港口的出海航路为支线的沿海航路体系,规划的重点为我国沿海水域干线、支线航路上的双向航路、推荐航路、推荐航线和深水航路,从航行安全上的考虑和通过能力上的考虑,此次规划干线双向航路宽度6海里,支线双向航路宽度3海里,深水航路宽度为1千米。


  两个规划比较起来,《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主要是针对我国沿海通航密度大、事故多发的局部高风险水域实施分道通航制及配套措施,从全国沿海来看,是一个“点”的概念,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则是对船舶从一个区域航行至另一个区域的航行路线进行规划,是一个“线”的概念。两者点线结合,相互补充,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为了能顺利推进两个规划的实施,作为规划的实施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要求沿海各直属海事局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力争在3至5年内在全国沿海交通密集区、船舶汇聚区和事故多发区实施船舶定线制,10年内全面落实两个规划。


  规划的积极意义


  规划的公布不仅填补了国内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的空白,更是国际上首次对沿海水域的航路和船舶定线制做出全国性的总体规划。规划保证了中国沿海水域的船舶交通安全,体现了海上安全管理理念的创新。


  首先,两个规划对我国沿海航路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使船舶“各行其道”,大幅度减少船舶会遇的机会,从根本和源头上保证了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交通安全,对于实现沿海航路“安全畅通”的目标要求意义重大。


  其次,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国沿海水域的综合利用。航路的使用并不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按照惯例,在航路所在水域和设立船舶定线制的通航分道中,是有条件地允许渔船从事捕鱼作业的,而在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沿岸通航区和警戒区内,渔船从事捕鱼作业一般不受限制。为了保证运输船舶和渔船两方面的航行和作业安全,在航路规划中会充分考虑使设立的航路尽可能偏离捕鱼活动频繁和渔船密集的水域,从这点说,航路规划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国沿海水域的综合利用。


  二、浙江省内河水运“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


  规划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内河水运发展。2011年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同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


  而浙江省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境内水运资源丰富,尤其杭嘉湖地区水网密布、河流纵横,是我国内河水运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十一五”期,浙江省内河水运呈现出稳步发展的势头,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运输市场日趋活跃,内河水运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沿江(河)产业带形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明确要求“着力构筑‘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推进浙北内河航道、钱塘江中上游和瓯江航道、京杭运河航道改造建设,构建浙北航道与嘉兴港、杭甬运河与宁波-舟山港、瓯江与温州港海河联运体系”。


  为贯彻国务院精神,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浙江省制定了内河水运复兴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并于2012年2月20日正式发布浙江省内河水运“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浙江内河航道将重点建设京杭运河、钱塘江、长湖申线、湖嘉申线、瓯江和杭甬运河宁波段等骨干航道300多公里,加快推进以公用泊位和集装箱泊位为重点的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建设。“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规模将达到243.47亿元,其中:航道项目228.17亿元,港口项目15.3亿元;“十一五”续建项目64.89亿元,“十二五”开工并完工项目147.0亿元,“十二五”跨“十三五”项目31.58亿元。


  表1 浙江省内河水运“十二五”发展规划简表

项目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的总体要求,以“港航强省”战略为重点,加大投入,加速建设,加强管理,加快构建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为促进全省“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规划原则突出重点,加快发展加快骨干航道、集装箱及其他公用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内河水运有效供给能力,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加快浙西南内河水运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内河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大力发展江(河)海联运,努力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航道、港口、船舶、支持保障系统协调发展,提升内河水运服务水平;统筹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全面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统筹水运与水利、水电开发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
创新机制,合力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破解水运发展中的资金、土地等难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内河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科技支撑,可持续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注重生态环保,注重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面启动骨干航道建设,基本实现“北提升、南畅通、东通海、西振兴”的内河航道目标格局,扎实推进“畅通水运”;内河高等级航道贯通九个地级市,对接七个产业集聚区;内河港口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公用码头比重有所增加,部分重点港口成为区域性水陆物资转运枢纽,运输船舶基本实现标准化、大型化,促进传统水运向“高效水运”转变;建成现代化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打造“平安水运”;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水运”。
保障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2、强化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3、构建协调机制;4、加强行业管理。


  同时,《规划》为响应2011年1月的《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关于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专门设定符合浙江省内河水运发展自身条件的具体目标。


  表2 “十二五”期间浙江内河水运发展主要目标

 2010年2015年目标
一、畅通  
1、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1317公里1500公里
2、新增和改善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十一五”共改善350公里“十二五”共改善300公里
3、骨干航道年通航保证率-98%
4、等级以上航道年通航保证率-90%
5、骨干航道的护岸、绿化、标志标牌完好率-95%
6、航标维护正常率-99%
二、高效  
7、内河港口通过能力3.55亿吨3.87亿吨
8、内河港口新建各类码头泊位“十一五”共新增170个“十二五”共新增125个
9、杭嘉湖地区货运船舶平均吨位188吨300吨
10、水运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平安  
11、安全监管与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加强
四、绿色  
12、货运船舶单位油耗降低率-较2010年降低8%


  规划的意义


  《规划》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有利于指导浙江省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实现内河水运产业升级,有助于构建浙江省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为全省“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规划》的发布将进一步引领沿江(河)产业布局,促进浙江省乃至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将使浙江省航道通航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船舶标准化率进一步提高,运输成本和船舶能耗进一步下降,也将使得浙江省内河水运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地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